
公告日期:2025-04-26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杨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题,对公司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本人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艳,中国国籍,1976 年 4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现任湖南大学会计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财务会计领域的教学与研究;本人同时兼任上市公司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的遵旨,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积极而充分的沟通,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要事项,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了 5 次会议。本人作
为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定期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检查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聘请审计机构、定期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并出具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出席了 1 次会议。本人
作为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审慎核查关于薪酬与考核的相关方案,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现场及其他履职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 18 日,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出
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与外审机构沟通会、以及定期报告期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等,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与公司高管就财务管理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关注公司财务合规及财务风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通过参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股东大会,审慎考虑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相应意见,保障
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合法合规。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24 年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内容。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所披露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在研究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相关审计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后,对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表示认可,我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审计机构是为了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变更理由恰当,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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