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5-002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在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春雷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2025 年度薪酬报告》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7.《关于董事、监事 2024-2025 年度薪酬报告》
因全体监事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监事全部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9.《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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