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5个子公司:众成包装(美国)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湖众立置业有限公司、湖南中朗新材料有限公司、嘉兴中朗新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具体单位如下:
1、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多层共挤收缩薄膜,塑料制品;多层共挤热收缩薄膜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的制造与销售;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
2、众成包装(美国)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多层共挤收缩薄膜的生产和销售。
3、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热塑性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4、平湖众立置业有限公司,系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5、湖南中朗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6、嘉兴中朗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湖南中朗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型膜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的销售。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层面,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1)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了明确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方面也建立了清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
构、监督机构,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行使职权。
①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
② 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安排和监督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及合格人选的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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