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4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6 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100,000.00 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32,004,000.00 元后,于 2010 年 12 月 6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68,096,000.00 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 11,517,413.2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56,578,586.74 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608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专户支出1,829.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829.60万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减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75,657.86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703.33万元,累计募集资金项目总支出83,943.58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81,461.33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82.25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划入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417.61万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众成包
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四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02842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7333510182100022095、7333510182100022763;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905101201900024747。
2013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为该项目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专项账户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11078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7333510182100024971。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12月,公司披露了《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列示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905101201900024747的募集资金专户在2015年7月17日销户,余额12.78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7333510182100022095的募集资金专户在2015年7月29日
销 户 , 余 额 0.36 元 转 入 公 司 基 本 账 户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善 支 行
1204070029300028420的募集资金专户在2015年8月4日销户,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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