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齐峰新材 证券简称:002521 公告编号:2025-00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10 日,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2,321,850.29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
160,182,791.76 元。经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公司 2024 年度可供全体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511,466,021.09 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 560,061,050 股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末总股本560,061,05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168,018,315.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如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68,018,315.00 元。
5.2024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
(二)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综上,如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人民币 168,018,315.00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49.5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8,018,315.00 98,937,163.80 49,468,581.9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2,321,850.29 236,779,896.46 8,475,812.51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209,017,275.59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511,466,021.09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16,424,060.7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19,192,519.75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16,424,060.7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如 上 表 所 示 , 公司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度累 计 现 金 分 红 金额为 人 民 币
316,424,060.70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265.47%,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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