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5-032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捷先生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公司三楼会 议室。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实施股份回购事宜,期限为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12,117,0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38,128,171 股。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591 名,代表股份237,381,4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599%。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3 名,代表股份211,290,3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25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共 588 名,代表股份26,091,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48%。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 589 名,代表股份26,161,8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4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2024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236,480,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5%;
反对 66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2%;
弃权 235,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260,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564%;
反对 66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24%;
弃权 235,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11%。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236,479,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1%;
反对 668,150 股,占出席本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