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所以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另外,由于内外部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者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会降低,所以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下述纳入评价范围内容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日发精密机床有限公司、上海日发数字化系统有限公司、浙江日发航空数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日发精机(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发欧洲研发中心、日发捷航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应项目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重大投资、预算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披露等业务。
(3)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
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担保业务、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对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金额超
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资产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对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金额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资产总额的
1%但未超过 5%。
一般缺陷 对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金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资产总额
的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类别 定性标准
(1)注册会计师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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