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股东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陈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彭建春先生、张锦慧女士、刘迎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锦慧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彭建春先生、张锦慧女士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迎双女士已报名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承诺将尽快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公司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二、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政先生于2019年11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即将届满且连任时间将满6年,故本次董事会完成换届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徐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徐政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徐政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政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程宇先生,中国国籍,长江商学院EMBA,硕士。刘程宇先生大学毕业后任福建省霞浦六中教师,1993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前身福建霞浦科士达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科士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与公司董事刘玲女士为夫妻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同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30,462,060股,占公司总股本56.76%,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程宇先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柏杉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刘程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程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