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各业务流程进行评价。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审计与监督、资金活动、财务报告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关联方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等。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和关联方交易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企业内部各级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的制度安排,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权利制衡关系。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 7 名董事组成,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负责组织领导内控体系的日常运作;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履行必要的监管。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每年度公司战略委员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等影响因素,分析公司自身优势与劣势,及时调整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并通过经营目标责任考核的方式分解到各业务部门,以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面对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经营管理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在市场开拓、技术产品研发、内部管理控制等方面积极改进,从而实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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