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彭建春)
本人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湖南大学,博士。先后任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现任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IEEE 高级会员、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国家教委等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国际 IEEE 和 IET 等期刊论文评审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城市供电专委会委员、《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编委。自 2022 年 12 月起担任科士达独立董事一职。
经自查,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1、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请假次数 投票次数
董事会 8 8 0 0 0 8
股东大会 2 2 0 0 0 不适用
本人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
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2、2024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召集、参与提名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召集、参加了 1 次会议,对提名轩芳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了审议。
(2)战略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召集并参与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共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3、2024 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会议,
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事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①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②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③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公司关于审计工作的相关报告。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通过审计委员会与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等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进展情况,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4 年度,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
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