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锦慧)
本人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先后任职于
江西省科学院、南昌航空大学、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企业;现任深圳市东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自 2023 年 9 月起担任科士达独立董事一职。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1、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请假次数 投票次数
董事会 8 8 0 0 0 8
股东大会 2 2 0 0 0 不适用
本人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
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2、2024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召集、参加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召集了 9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对公司 2023年财务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审会计师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以及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等 2023 年年报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对 2024
年季度财务报告、内部审计部的季度工作总结和下季度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参与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 2023 年度高管薪酬、 2024 年度高管预计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共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3、2024 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会议,
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事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①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②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③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2024 年度,在公司 2023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按照《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3 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在年报披露前,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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