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书
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于2025年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启创”)签署了《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株洲启创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1,83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5.39元/股,标的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合计为2,219,789,739.09元。同日,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株洲启创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次控制权变更已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批准,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本次控制权变更已获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批准,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株洲市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沈介良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沈介良变更为株洲启创,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收到沈介良和株洲启创的通知,转让双方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173号)(以下简称“《确认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已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等对转让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并对本次股份转让予以确认。《确认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173号)。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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