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经营发展需要,引入投资者滁州鑫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增资,增资
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其中 2,727.27 万计入注册资本,12,272.73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旭合科技的注册资本由 51,782 万元增加至54,509.2727 万元,公司持有旭合科技股权比例将由 49.2449%降至 46.7810%,由于本次增资不涉及旭合科技管理层调整,因此不会导致公司失去对旭合科技的控制权,其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关联董事郑旭先生、李质磊先生、崔海峰先生、路忠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拟
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周一)下午 14:5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