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光伏新能源板块业务应收账款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 2024 年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公司随着业务的发展,客户风险管理措施相应提升,公司综合评估了光伏新能源板块业务应收款项的构成、风险性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参考了同行业采用账龄组合计提的 1 年以上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对光伏新能源板块业务划分为账龄组合的账龄划分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2、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3、公司对光伏新能源板块业务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分析法,对账龄划分和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6 个月内(含) 0%
6 个月—1 年 5%
1—2 年 20%
2—3 年 50%
3 年以上 100%
变更后: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6 个月以内(含) 0%
6 个月—1 年 5%
1—2 年(含 2 年) 10%
2—3 年(含 3 年) 20%
3—4 年(含 4 年) 50%
4—5 年(含 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近年来不断深耕新能源领域,新能源光伏产品销售收入不断增长,为了使财务报表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该部分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公司根据该业务应收款项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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