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4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4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8 人。
(7)公证天业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857.2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6,545.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251.64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家数 81 家,审计收费总额 8,151.63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
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4 年 9 月 6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营业
收入扣除事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通过通讯会议方式展开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同时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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