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达华智能(SZ002512,股价6.84元,市值76.09亿元)发布公告称,拟转让参股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12.20%的股权,交易对价高达1.7995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公告发现,这场交易中拟斥资近1.8亿元的买家,截至2024年底的净资产仅为1170.68万元,且处于亏损状态,当年度净亏损额甚至超过了其年底净资产的两倍。
此外,作为标的公司第二大股东的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新投”)是一家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该公司尚未同意此次转让,本次交易还需经过福州国资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出售标的股权所得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达华智能称。
买家去年底净资产仅1100多万元
据达华智能公告,此次转让的受让方为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鼎电子”)。
公告显示,长鼎电子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法定代表人为盛可赞。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生产、研发用于显示屏材料的光学级保护膜类电子专用材料等。
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对比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根据达华智能披露的公告,本次交易标的为福米科技12.2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金为1.7995亿元,交易价格亦定为1.7995亿元。这意味着,这是一场平价转让,并未出现大幅溢价或折价。
值得注意的是,达华智能公告披露了长鼎电子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仅为6009.57万元,净资产仅为1170.68万元;长鼎电子2024年全年的营业收入仅为372.78万元,而亏损高达2715.01万元。
换言之,此次交易的买方是一家年收入不足400万元且亏损超2700万元的公司,如今正计划拿出接近其总资产3倍、净资产15倍的现金来收购标的公司股权。
根据达华智能披露的公告,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鼎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长鼎电子自成立以来,诚信经营,信用良好,具备转让款的支付能力。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在达华智能出具相关董事会决议文件后,长鼎电子需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转让价款30%的履约诚意金。此外,剩余款项需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额支付。
本次交易尚未取得标的公司二股东同意
除了买家的支付能力之外,达华智能的这笔交易在程序上还面临着一道关卡——来自标的公司重要国资股东的审批。
福米科技目前的股权结构显示,达华智能持有48.41%的股份,是第一大股东;而福米科技的第二大股东福州新投持有46.51%的股份。
达华智能在公告中明确提示了风险:“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福米科技其他股东炎武实业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但公司尚未取得福米科技其他股东福州新投的同意暨本次转让部分股权事项尚需福州国资有关部门的批准,若后续无法得到福州国资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则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这意味着,只要福州新投不同意,或者其背后的福州国资有关部门不予批准,这笔交易将宣告流产。
据达华智能公告,其签署的协议中也专门针对这一风险设置了条款,达华智能承诺于2026年6月30日前,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取得福州新投的同意。
达华智能表示,本次转让参股公司的部分股权,是基于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不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更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整合资源,大力发展“一网一屏”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福米科技36.21%股权,福米科技仍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达华智能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