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曾忠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公司拟将持有参股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12.20%股权以人民币 17,995 万元(对应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17,995 万元)转让给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鼎电子”),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持有福米科技 48.41%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36.21%股权,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新投”)持有其 46.51%股权,长鼎电子持有其 12.20%股权,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武实业”)持有其 5.08%股权,福米科技仍为公司参股公司。
本次转让部分股权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转让部分股权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福米科技其他股东炎武实业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但公司尚未取得福米科技其他股东福州新投的同意暨本次转让部分股权事项尚需福州国资有关部门的批准,若后续无法得到福州国资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则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刊登在 2025 年 12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4:30 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G 区 17 号楼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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