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梅慎实)作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章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梅慎实,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博士学位,历任复旦大学法律系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
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部副总经理、企业融资总部首席律师。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退休教师,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通源
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2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议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梅慎实 9 2 7 0 0 否 3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
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用以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4 年,本人作为相应届次委员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同时向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建议公司切实加强内控管理和风险管理,不断提升合规运作水平。本人作为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查了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
2024 年,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申请
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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