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蒋青云)作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章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蒋青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
士。历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上海市市场学会会长,上海路捷鲲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联股份有限
公司、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议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蒋青云 9 2 7 0 0 否 3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
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
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用以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4 年,本人作为相应届次委员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战略委员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4 年,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申请
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对上述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对上述议案均投赞成票且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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