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吴光辉)作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期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光辉,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南开大学中文系学
士学位,历任海峡都市报总编,福建省报业协会秘书长、会长,2024 年 9 月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议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吴光辉 3 3 0 0 0 否 1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
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
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
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用以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 2024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暂未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会议时本人未任公司独
立董事。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履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上市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公开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时间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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