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8 18:57:51 股吧网页版
中顺洁柔: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9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6-07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6 年 1 月 28 日(星期三)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 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65 人,代表股份 668,813,71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2.09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43,700,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3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3 人,代表股份 25,113,3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3 人,代表股份 25,113,35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3 人,代表股份 25,113,3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60%。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2,822,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42%;
反对 5,741,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85%;弃权24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21,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420%;反对 5,741,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8641%;弃权 24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39%。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俊鸽、熊鑫

3、结论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