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8: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祝燕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 5%,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建发梵宇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资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条件。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法定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4、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待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再次召集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时,届时我们将就相关事项再次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6、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罗军民、祝燕洁、宋晓然
2026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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