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25-049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邓应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财务总监邓应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6,55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56%)。因个人资金需求,邓应华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3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窗口期不减
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4,1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4%。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收到
公司财务总监邓应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的名称:邓应华
(二)减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邓应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6,55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5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邓应华先生股份来源(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2)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
3、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拟减持期间、方式、数量、比例: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3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窗口期不减持),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4,139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14%。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在公司股票首发上市前,邓应华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邓应华先生承诺:上述禁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应华先生遵守承诺,公司未发现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邓应华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邓应华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邓应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照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上述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邓应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邓应华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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