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控制公司风险;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
(三)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四)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五)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五条 企业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及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目标设定:指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三)因素辨认:指管理层识别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因素;
(四)风险评估:指管理层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以确定管理风险的方法;
(五)风险反应: 指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决定对风险的选择;
(六)控制活动:指为确保有效做出风险反应而制定的制度和程序,包括核准、授权、验证、调整、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资产保全、绩效比较和附属公司管理等;
(七)信息沟通:指产生规划、执行、监督等所需信息及向信息需求者适时提供信息。相关信息应能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效性要求进行辨认、获取和传递,并在公司内部有效传递;
(八)监督:指公司自行检查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的过程。监督可分为持续性监督及个别评估,前者为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后者为内部稽核人员或董事会等其他人员单独进行的评估。
第七条 公司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八条 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认真执行。
第九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经营活动中的以下业务循环:
(一)销货及收款循环:包括销售、开立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执行与记录现金收入等的政策及程序;
(二)采购及付款循环:包括采购申请、进货或采购物料和劳务、处理采购单、验收货物、质量控制、填写验收报告书或处理退货、记录供应商账款、核准付款、执行与记录现金付款、供应商考察与选择、供应商合同签订、供应商持续督导、价格监控、采购监督与制衡、与采购相关联的部门的功能及职责划分等的政策及程序;
(三)生产与存货循环:包括拟定生产计划、生产实施及交货、生产质量控制、计算存货及生产成本等的政策及程序;
(四)固定资产循环:包括固定资产的预算、取得、记录、折旧、维
护保养、盘点、处置的政策及程序;
(五)货币资金循环:包括货币资金的入账、划出、记录、报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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