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
说明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味滋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味滋美”)51%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慎自查,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味滋美 51%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中详细披露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报批事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根据交易对方的书面确认,味滋美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味滋美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也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