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25-020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确认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 11:30 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
中 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出具的审核意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法定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实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味滋美的 5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陈伟、漆桂彬、范鹏杰、杜弘坤、尼海峰。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味滋美 51%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交易对价及定价依据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核准/备案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股份与现金对价支付比例尚未确定,具体股份与现金的支付比例及相关支付安排将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方式系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陈伟、漆桂彬、范鹏杰、杜弘坤、尼海峰。
(7)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计算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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