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8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8.7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40,000 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合肥协鑫”)与债权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担保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23,800 万元。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合肥协鑫与债权人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芜湖协鑫”)与债权人签署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1: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吴建文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08,498.84 807,754.50
总负债 489,145.83 581,905.97
净资产 219,353.01 225,848.53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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