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29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 年 12 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发行人”或“公司”)发行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 山证 C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3 山证 C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 山证 C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4 山证 0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4 山证 0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4 山证0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24 山证 0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5 山证 K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5 山证 0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5 山证 0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5 山证 C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5 山证 C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的相关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2023 年 7 月 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420 号),
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次级债券。
2023 年 7 月 18 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2023
年第一期次级债券,本期债券简称为 23 山证 C1,债券代码为 115126.SZ,发行
规模 10 亿元,发行期限 3 年期,票面利率 3.45%,起息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8
日,挂牌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25 日。
2023 年 9 月 11 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2023
年第二期次级债券,本期债券简称为 23 山证 C3,债券代码为 115127.SZ,发行
规模 10 亿元,发行期限 3 年期,票面利率 3.48%,起息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挂牌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
(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2023 年 10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288 号”注册批复,发
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次级债券。
2023 年 11 月 10 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3
年第一期次级债券,本期债券简称为 23 山证 C4,债券代码为 148498.SZ,发行
规模 15 亿元,发行期限 3 年期,票面利率 3.45%,起息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
2025 年 9 月 11 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5
年第一期次级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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