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3 23:38:00 股吧网页版
锂精矿承购协议因故终止 雅化集团子公司获赔200万美元和解金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刘灿邦

K图 002497_0

  5月13日晚间,雅化集团(002497)公告,5月12日,下属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与Core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锂业发展签署了《和解、终止与解除契约》。

  回溯前情,2019年3月29日,雅化国际与锂业发展签署了关于锂精矿的《承购协议》,承购协议约定,从锂矿床开始商业化生产开始至2023年11月30日,雅化国际将向锂业发展购买至少30万干吨约6%的氧化锂精矿。在锂矿床开始投产后,雅化国际每年将购买至少7.5万干吨(上下浮动不超过10%)的氧化锂精矿。

  2022年2月16日,雅化国际与锂业发展签署了上述《承购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锂精矿的参考价格、最高价格进行了调整,并对以离岸价交付产品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重新约定。

  不过,2024年7月,Core宣布暂停其Finniss锂矿项目运营,且矿物加工已于2024年6月停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原锂精矿《承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因此,雅化国际与锂业发展签署了上述《和解、终止与解除契约》,作为和解协议的一部分,Core同意向雅化国际支付200万美元的和解金。

  雅化集团表示,本次终止协议的签署是基于Core旗下Finniss锂矿实际生产运营情况,预计短时间内无法供应公司锂精矿,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原锂精矿《承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锂资源保障产生影响,公司目前已形成自控矿+外购矿的多元化渠道布局,构建了稳定的锂资源保障体系。

  雅化集团还提到,自控矿方面,公司在津巴布韦的Kamativi锂矿第一和第二阶段项目已于2024年全线建成,目前可以达到年230万吨原矿处理能力,产品已陆续运回国内用于生产;外购矿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参股四川李家沟锂矿获得优先供应权,通过签订长期协议等方式获得锂矿包销权,如澳洲Pilbara、非洲DMCC、巴西Atlas等资源,上述锂资源能够满足公司锂盐产能的生产所需。

  因此,本次终止协议的签署不会对雅化集团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前披露的年报数据显示,2024年,雅化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7.16亿元,同比下降3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亿元,同比上升539.36%;期末总资产为140.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4.24亿元。

  雅化集团表示,公司2024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锂盐长协客户订单需求稳定,加之产线逐步建设投产,锂盐产品销量同比增长63.40%,同时集团发挥总体产、供、销协同作用,较好的匹配了购销资源;二是公司发挥民爆业务产能及市场区位优势,业务规模同比上升;三是公司通过降成本等专项活动加强了生产运营各环节管控。

  谈及行业形势,雅化集团指出,当前锂行业正处于下行周期,市场呈现供过于求格局,碳酸锂价格持续承压,行业普遍亏损,但企业仍保持资源与技术优势,加速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并加大固态电池等下一代技术研发。

  展望未来发展趋势,短期供需过剩仍将持续,中长期看,新能源汽车(预计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600万辆)和储能需求(预计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在2025年达到1899.3GWh)将支撑行业基本面,高成本产能逐步出清,技术领先和资源自给率高的企业将更具竞争力。

  关于2025年经营计划,雅化集团表示,将坚持“控头部、保资源、稳增长、国际化”,通过锁定行业头部企业长单、提升自主资源保供能力、打造核心技术竞争力、加快国际合作和市场布局等措施,实现集团锂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锂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自主矿山达产保供,实现即产即销。二是提高生产运行效率,实现以销定产,产能全释放;持续提高工艺及装备水平;持续优化工艺,实现产能突破。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完成雅锂三期后续工程建设,完成KMC矿山建设项目验收和达产达标,加快海外产能布局和项目建设。

  今年一季度,雅化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37亿元,同比下降17.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46.44万元,同比上升452.32%;期末总资产为140.7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5.89亿元。

  在近期的机构调研中,雅化集团被问及公司锂精矿的自给率情况。据介绍,雅化集团津巴布韦卡玛蒂维二期于2024年11月正式投产,受产能爬坡以及非洲到国内运输周期影响,2025年一季度公司锂业生产仍以外购矿为主,预计二季度锂精矿自给率将有所提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