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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0:46:30 股吧网页版
雅化集团: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和管理程序,有效防范因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充分发挥套期保值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通过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或其他合法经营机构挂牌交易的期货合约、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场内或场外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工具,对相关品种进行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公司采购、生产、建设等成本、实现预销售或规避存货跌价风险;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等金融衍生品工具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中所涉及原材料和产成品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高风险的
投机交易。

第五条 公司从事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二)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工程项目建设所涉及大宗原材料和产成品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规模和方向应当与现货业务相匹配,合约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业务相应期限。

(四)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公司应当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期货交易账户,用于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不得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账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六)公司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包括标准仓单充抵)、专款专用,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交易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按照“ 决策权、执行权、风控权”三权分立的原
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集团董事会、套期保值业务决策小组(以下简称“决策小组”)、套期保值业务执行小组(以下简称
“执行小组”)、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小组(以下简称“风控小组”)分别履行相关的职能,确保公司套期保值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议批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可行性报告等重大纲领性文件;

(二)负责审议批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年度计划方案、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套期保值工具选择等重大事项;

(三)授权经营管理层组织建立决策小组,决策小组行使套期保值业务 管 理 职责。

第八条 决策小组直接对集团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开决策小组会议,评估年度套期保值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听取执行小组、风控小组的日常工作汇报,在授权范围内批准季度、月度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三)负责审定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和方针;

(四)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执行情况、交易头寸、风险评估结果、交易盈亏、止损规定执行情况等,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六)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负责对公司从事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执行小组是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执行部门,直接对决策小组负责。主要职责:

(一)负责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搭建,编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各项具体流程、制度;

(二)负责套期保值产品现货及期货市场信息收集、研究、分析,制定相应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并报请决策小组批准审核,严格依据决策小组审批后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择机开展交易;

(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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