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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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CDAA8B013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关于募集资金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雅化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雅化集团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雅化集团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雅化集团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雯燕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宇飞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有关规定,现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 2018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 2018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 903 万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09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19CDA20199)。
2. 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 2020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107,066,381.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7.81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72,650.18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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