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辉丰股份公司 2024 年度业务开展不及预期,本期净利润-15,546.89 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02,710.46 万元,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辉丰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五)所述,辉丰股份公司根据法院解散瑞凯公司的判决和法院关于 5,000 吨草铵膦项目为双方共同所有的再审裁定,重新估算了对瑞凯公司的债务金额和股权价值。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1. 关于持有瑞凯公司股权公允价值计量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2 之所述,辉丰股份公司与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仍在持续,使得辉丰股份公司无法实施对瑞凯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辉丰股份公司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失去对瑞凯公司的控制,并将对其投资转为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列报。辉丰股份公司 2022 年聘请评估机构出具了咨询报告,并以此确认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2,426,470.27 元,但因多项必要的审计程序受限,会计师无法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准确性。
期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同意解散瑞凯公司的二审判决以及河北省最高人民法院对侵害赔偿案再审裁定 5,000 吨草铵膦项目归瑞凯公司与公司共同所有。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按清算假设对其持有的瑞凯公司股权价值进行估算。故我们认为,影响公司计算瑞凯公司股权价值的障碍已消除,公司持有瑞凯公司期末股权价值可以合理估计,因此该保留事项本期已消除。
2.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和十三(二)之所述,辉丰股份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多起未决诉讼,期后又新增部分诉讼、仲裁事项,相关诉讼事项的判决结果(或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辉丰股份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期后,有关重要诉讼及仲裁事项已结案,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作出说明如下:
1、聚焦核心业务,增强盈利能力。一是扩展小分子功能肥业务。辉丰自主研发的亚临界技术已取得 23 项专利,于 2024 年建成国内首套工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线,并成功投产。二是持续推进石化供应链及氨氢新能源业务。全面推进绿氨储运、氢能转化及多场景应用建设,公司已与
多家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辉丰石化公司拟新建 4.3 万立方液氨低温罐,该项目已于 2024 年 7
月获大丰区项目备案审批,建成后储、运、销(氨)、转(氢)能力将达 100 万吨。三是公司通过农资电商业务不断优化升级,进行精准营销,发展和服务目标用户,继续加大对现有市场的深耕力度,通过精细化市场管理,提高市场份额。
2、着力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情况,择机对低效资产进行整合优化,以利于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指标,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同时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3、加强经营管理,优化运营成本,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对公司的各种资源做好规划,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管理,规范运作,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保持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积极沟通交流,争取降低公司借贷成本并增加外部资金支持,以补充企业持续性及经营性资金。
5、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机实施相关激励计划,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综上,公司将结合实际发展战略,以增强公司中长期竞争能力、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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