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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4 15:31:41 股吧网页版
佳隆股份:关于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补充披露的背景及原因

近日,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林长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58 号)。经查,林长春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2019 年 9 月至今,控制"方某飞"等多个他人名下证券账户持有并交易佳隆股份股票,但其未将相关持股及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并在临时报告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如实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经核查,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共计 5 人,分别为林平涛、许巧婵、林长浩、林长青和林长春(以下简称“全体一致行动人”),林平涛与许巧婵为夫妻关系,林平涛与林长浩、林长青和林长春为父子关系,许巧婵与林长浩、林长青和林长春为母子关系,林长浩、林长青和林长春为兄弟关系。其中,林长春在控制自身账户的同时,还控制了方翠飞、戚书瑜、蒋文球等 3 个证券账户,并通过上述账
户于 2019 年 9 月 9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持续买卖本公司股票。由于该一致行
动人未及时将上述账户控制情况及股份买卖行为告知公司董事会,导致公司未能在对应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相关股份变动信息。

全体一致行动人已深刻认识到本次未及时披露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对投资者知情权造成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

二、2019 年第三季度至 2025 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补充披露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及控制账户基本信息

一致行动人/控制账户 类型 证件号码/账户号码 关联关系说明

林平涛 自然人 4405**************12 无控制其他证券账户

林长浩 自然人 4452**************5X 无控制其他证券账户

许巧婵 自然人 4405*************26 无控制其他证券账户

林长青 自然人 4405**************91 无控制其他证券账户

林长春 自然人 4405**************15 控制以下证券账户

账户 1:方翠飞 证券账户 1280160128 由林长春实际控制

账户 2:戚书瑜 证券账户 1280160121 由林长春实际控制

账户 3:蒋文球 证券账户 1280160122 由林长春实际控制

(二)2019 年第三季度至 2025 年第三季度期间各定期报告更正前后林长春

的持股数据补充对比如下:

林长春

更正前披露 更正后实际(林长春+控制账户合
期间 变动数量(控 计)

制账户合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019 年第三季度 45,298,288 4.84% 9,578,500 54,876,788 5.87%

2019 年年度 45,298,288 4.84% 9,585,500 54,883,788 5.87%

2020 年第一季度 45,298,288 4.84% 9,922,800 55,221,088 5.90%

2020 年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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