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
定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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