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5-019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将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实友”)递交的《关于增加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提案内容
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董事会对提案审查情况
珠海实友现持有公司168,414,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8%,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程序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
09:15—09:25,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
09:15—2025年5月15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 2)网 络投 票: 公司将通 过深 圳证 券交易所 交易 系统 和互联网 投 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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