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上,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
程峰 季建阳 靳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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