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玮)
各位股东:
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玮,197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至今就职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召开董事会前,积极了解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会上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本年度还出席了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参加了辽宁证监局举办的针对独立董事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学习最新法律法规,提高日常履职能力。
为契合最新《公司法》要求,适配公司筹划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战略部署,公司对三会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为保障制度修订内容落地
见效、切实提升治理层合规履职水平,公司针对性地组织了新《公司法》及配套
规则、香港上市规则专题培训,进一步筑牢公司日常经营及后续香港上市后的合
规运营基础,本人全程现场参与全部培训,有效提升了自身合规履职能力。
本人本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本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7 次;对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5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参加 5 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提出的议案。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全部 7 次会
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 2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全部 2 次会议。
(四)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专门委员会 开会时间 会议内容
名称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投资建设河北唐山曹妃甸海工基地一期的议案》
2、《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5 年 1 月 3 日 3、《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 年 1 月 10 日 1、《内审部关于公司 2024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
审计委员会 2、《内审部关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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