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倩南)
各位股东:
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陆倩南,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国际税务专业人士,在阿迪达斯、安永香港、施耐德电气新加坡、施耐德电气中国、甲骨文中国、普华永道中国和普华永道英国拥有超过 20 年的从业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召开董事会前,积极了解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会上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市的战略部署,公司对三会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为保障制度修订内容落地见效、切实提升治理层合规履职水平,公司针对性地组织了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则、香港上市规则专题培训,进一步筑牢公司日常经营及后续香港上市后的合规运营基础,本人于 2025 年 7 月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全程现场参与培训,有效提升了自身合规履职能力。
本人本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本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3 次;对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参加 2 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未担任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
(四)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不适用。
(五)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地审核,并深入了解每项议案的起草情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权力、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本人已按相关规定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于 2026年 1 月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期间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无。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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