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大金重工(002487.SZ)补充说明境外募投项目详细情况及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等事项。
据港交所披露,大金重工已于2025年9月29日递表港交所,华泰国际、招商证券国际为联席保荐人。
证监会请大金重工补充说明以下事项,并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是请补充说明国际集装箱船及普通货船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等业务的开展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二是请补充说明公司是否持有海洋测绘资质,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
三是请补充说明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四、请补充说明公司境外募投项目详细情况及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大金重工是一家海上风电核心装备供应商,公司于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A股首家风电塔筒上市公司。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资料,截至2025年6月30日,大金重工是亚太地区唯一实现向欧洲批量交付单桩的供应商。
大金重工近年的营收状况存在波动,过去三年的营收规模持续下降,但净利率逐年上升。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约为51.06亿元、43.25亿元、37.8亿元和45.95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约为4.5亿元、4.25亿元、4.74亿元和8.73亿元,净利率分别为8.8%、9.8%、12.5%和19.3%。
公司的客户主要包括全球领先海上风电开发商及风电整机制造商。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公司分别实现海外收入约为8.38亿元、17.15亿元、17.33亿元和22.4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6.4%、39.6%、45.9%和79%。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