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0 元/股调整为不
超过 19.74 元/股
一、股份回购事项基本情况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海股份”)于 2025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
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50,523,941 股扣减回购股份 6,322,968 股后的股本 844,200,973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共计派发219,492,252.98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2),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219,492,252.98元=844,200,973股×0.26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580671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即 0.2580671 元/股=219,492,252.98 元÷850,523,941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580671 元/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据此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将由不超过 20 元/股调整为不超
过 19.74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
利=20 元/股-0.2580671 元/股≈19.74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9.74 元/股测算,预计
可回购股数约 506.54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9.74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253.27 万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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