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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9:17:13 股吧网页版
润邦股份: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一)致同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能力与经验。

预计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215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对公司及公司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

(二)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卫俏嫔,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两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两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四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两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饶仲夏,202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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