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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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
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孙心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后续资金需求的角度来看,该方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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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4 年度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激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治理。方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预计,交易理由合规、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符合公司长远、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遵循了谨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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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计提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孙心意、张宝国、赵琳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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