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检查财务及有关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运作情况,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 4、《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 2024 年 4 月 2 日 5、《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四次会议
6、《关于 2024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第八届监事会
2 2024 年 4 月 25 日 1、《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五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 1、《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3 2024 年 5 月 9 日
第六次会议 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4 2024 年 8 月 26 日 第八届监事会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七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4 第八届监事会
5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日 第八次会议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决议事项等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均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限合法的行使各项职权,依法运作。本报告期,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
格执行决策程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
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生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客观;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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