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罗珉,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9 年 10 月 16 日起。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024 年,我恪守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公司会议,审慎审议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 1954 年生,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现任成都中联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安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筑股份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8 次董事会和 10 次股东大会。本人本
着勤勉、务实、诚信和负责任的原则,细致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在所有会议中,我对审议的议案均表示赞成,未对任何议案表示反对。本人谨慎行使表决权,助力董事会正确决策。2024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18 1 17 0 0 0 8
2024 年度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报告期应参加 本报告期实际参 本报告期应参加 本报告期实际参
董事会审计委员 加董事会审计委 董事会薪酬与考 加董事会薪酬与
会次数 员会次数 核委员会次数 考核委员会次数
10 10 1 1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本人被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召集并主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会上就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等事项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表决结果
《关于 2024 年预计发生日常 同意
2024 年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 2 日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同意
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
方式转让川发兴能 60%股权 同意
2024年 1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 4 日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关于拟转让川发兴能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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