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39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章旭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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