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25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万娇女士。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计282人,共计代表股份309,870,663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35.8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02,635,3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99%;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0人,代表股份7,235,30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4%。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80人,代表股份7,235,30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8,285,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84%;反对
1,55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31%;弃权 2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8,202,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17%;反对
1,64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97%;弃权 2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8,270,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37%;反对
1,57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71%;弃权 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8,277,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58%;反对
1,5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57%;弃权 26,5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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