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17:20:05 股吧网页版
宝莫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资金用途为购买银行发行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布的、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评级为 A 级及以上的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不包括风险投资。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面临市场波动等相关风险,投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
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上述投资,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拟购买银行发行的,或中国证监会公布的、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评级为 A 级及以上的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不包括风险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及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该等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将对拟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面临市场波动及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动态调整投资节奏,但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受市场环境、产品运作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可能引发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本次额度内的闲置自有资金,仅用于购买符合前述规定条件的理财产品及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不用于其他用途;

2、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限,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宜。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需建立专项台账,对短期投资产品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与专项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理财资金使用情况及投资产品运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核查,必要时可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符合规定条件的理财产品及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