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
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要求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参照整合性修订;同时,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行职责,公司监事将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相关的制度将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相关事项前,公司原有内部监督机构仍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实施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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