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5-152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86.96 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86.96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1,499,540 股至 22,999,0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6%至 0.32%。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6.96 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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