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7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证券代码:002475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15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24,739.5805 万股的 3.06%。其中首次授予 17,721.50 万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24,739.5805 万股的 2.45%,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1%;预留 4,428.5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24,739.5805 万股的 0.61%,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9%。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为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 5,007.60 万份(权益分派后调整为 8,462.6558 万份),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 1,624.17 万份(权益分派后调整为 2,111.3740 万份);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股
票期权 5,209.20 万份,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 1,278.58 万份;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 16,851.30 万份,上述授予权益合计33,913.1098 万份(调整后),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24,739.5805 万股的 4.68%。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 22,15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24,739.5805 万股的 3.06%。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为 25.35 元/份。
五、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和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26人,占公司截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册员工总人数 278,103 人的 1.12%,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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